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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雨 2013-09-17 15:51:13 | 北京市 市政 | 706查看 6回答
北京2001定额计价固定总价合同结算
运用北京2001定额计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结算时其直通井的工程量可以和原来投标时直通井不一样吗?直通井的各个定额子目的单价可以和原来投标时直通井的定额子目单价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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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运用北京2001定额计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结算时其直通井的工程量可以和原来投标时直通井不一样吗? 在变更中增加一个,综合单价同合同; 直通井的各个定额子目的单价可以和原来投标时直通井的定额子目单价不一样吗?我的意思是那增加后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定额子目单价是否要和原来投标时的直通井一样,因为我算的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都和原来施工方投标时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不一样 如果井型号一样,综合单价必须一样。 我没讲清楚,是按变更增加处理,我的意思是那增加后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定额子目单价是否要和原来投标时的直通井一样,因为我算的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都和原来施工方投标时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不一样 除非井型号不一样可以单独组价,但组价原则也要一样。
2013-09-17 2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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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有洽商,如果原合同有直通井而洽商中增加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一个直通井,那么就应该按变更增加处理
增加后的直通井按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执行
增加后的直通井按洽商中的直通井的工程量及单价执行2013-09-17 15: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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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应该按投标价格计算
2013-09-17 15: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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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报价能直接把那个井的内容提出来,就应该按原来的价格执行,不能的就重新算量,执行原单价及费率
2013-09-17 17: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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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按洽商中增加的工程量计算。 2.综合单价按中标的相同直通井的价格,价格有不同的,按价格低的计算。
2013-09-18 1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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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同一规格材质的检查井,结算增加一座井数量即可;若按预结算程序结算,看看合同约定合同外增加部分结算约定,结算时执行的标准,计价约定,如工资标准、材料价格、机械价格是否允许调整等因素;若约定不清晰不明确的,结算增加一座井数量即可;
2021-07-26 16: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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