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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UNDRED 2013-11-02 10:31:30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160查看 2回答
关于商品混凝土价格上涨问题
目前东莞市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已上涨20%左右。 按合同约定“由于非承发包人原因引起合同有效工期内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根据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三方签认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对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投标当月“东莞市工程造价信息”登载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5%以上部分的予以调整价差,并按中标下浮率计算,作为追加(扣减)工程款的依据。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在5%之内各自承担风险,不补不扣。” 但由于目前东莞工程造价信息登载的价格跟不上市场价,对此问题施工单位从手续上要怎么处理才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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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于信息价滞后的事实,与业主协商,调整商品砼差价也在后面的月度进行。如:10月份办理结算时,已有8月份的信息价,则可以计算8月份的差价,当月的差价待10月份信息价出来后再行调整。
2013-11-02 10: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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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用工作连续单、施工签证或会议上提出,然后确定调整方式。
2013-11-02 10: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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