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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头在线 2013-11-14 14:26:59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4152查看 12回答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问题,我现在遇到一个基坑支护的工程结算,合同签订是固定总价合同,清单中有桩1000m,挂网喷混凝土200m2,实际施工过程中桩打了500m,建设方下变更通知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那最终结算时是不是按照1000m的桩结给他,挂网喷混凝土因为是建设方下发通知取消就不再算钱了,是不是这样?我在网上搜了很多关于总价合同结算的,都没有说清楚,专家们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我给200分,谢谢了问题补充:对于取消的挂网喷混凝土,施工方可以申报利润,是不是这样的?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本工程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如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外的工作,则发包人办理签证计入结算。施工项目如有减少,则结算时按工程组价单项目金额相应减少。施工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组价单。(注意:是施工项目如有减少而不是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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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我要讲你所要的答案其实外人是讲不清楚的,因为你要的答案本来就应该是你们合同中要约定的一些条款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承包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合同的总价不变。这里的承包范围简单点就是:有桩1000m,挂网喷混凝土200m2。而承包条件是指工程实体项目之外的施工条件。
发包人当然有权来做设计变更,所以当桩变更为500米,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时,就意味着合同承包范围发生了变化
这个时候应该怎么算,应该是在合同中约定的
从你提供的合同情况看 有当发生减少工作项目(应该理解成包含工程量)是要在结算时按工程组价单项目金额相应减少的。
所以很清楚:要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调整合同总价。
至于 清单计价规范9.6.1--9.6.3条中所谓的量的变化超过多少,可以调整综合单价的说法,要根据合同的相应条款来实行的。因为上述几条均不是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合同没有约定如果工程量变化多少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所以这里当工程量变更时就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调整合同总价。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范的非强制性条款对合同没有约束力。
对于变更取消的取消的挂网喷混凝土你不能计算所谓的利润。因为合同没有约定,规范的条文只是“应”。。。,而不是“必须”,计价规范规范的这几条不能改变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意愿。
2013-11-16 22: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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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道理很简单,,虽然是固定总价合同,但是你没有做怎么能给你,你换位思考下,是这个理不。
2013-11-14 14: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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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前提是完成预先确定的工程量或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原合同清单工程量有桩1000m,挂网喷混凝土200m2,实际施工过程中桩打了500m,建设方下变更通知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最终结算时应该按照500m桩工程量结算造价,挂网喷混凝土因为建设方下发通知取消就不能再计算造价了。
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虽然合同约定的是施工项目如有减少而不是工程量。但是施工单位(要约人)承诺的是1000根桩的数量,就是对于施工单位(要约人)的约束,完成1000根桩才能按合同固定总价结算,只完成500根当然不能按原金额结算。
2013-11-14 14: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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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总价合同,没有施工的项目也应该要扣除
2013-11-14 14: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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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按照清单规范,总价合同也分固定总价和可变总价。一般对总价合同的理解是可变总价合同。而且按照清单规范当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变更超过15%的时候,就可以执行新的单价了。因此,你们结算完全可以按照单价*数量另行结算。
2013-11-14 14: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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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使用于工作量相对较小,施工周期较短的工程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通常在合同中也规定因变更内容超过一定数额范围,对工程总价进行调整。这样具体看看双方合同是如何确定的。
清单中有桩1000m,实际施工过程中桩打了500m,挂网喷混凝土200m2,建设方下变更通知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
由于上述变更内容,对标的物影响较大,合同实质发生了变化,所以双方对施工项目应重新进行计价。即不能按原合同总价,同时也不能按原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如按原合同单价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由于建设方变更原因,不同程度的给施工方造成了利润损失,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建设方应给以适当赔偿。
2013-11-14 14: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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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是固定总价合同,清单中有桩1000m,挂网喷混凝土200m2,实际施工过程中桩打了500m,建设方下变更通知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那最终结算时是不是按照1000m的桩结给他,挂网喷混凝土因为是建设方下发通知取消就不再算钱了?
实际施工过程中桩打了500m,建设方下变更通知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那结算就只能计算桩打了500m的造价,综合单价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肯定应高于原来的综合单价)。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2013-11-14 14: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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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各位说的都不错,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仅仅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而没有约定可调整范围,就难免有人钻空子
2013-11-14 14: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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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问题,我现在遇到一个基坑支护的工程结算,合同签订是固定总价合同,清单中有桩1000m,挂网喷混凝土200m2,实际施工过程中桩打了500m,建设方下变更通知取消挂网喷混凝土200m2,那最终结算时是不是按照1000m的桩结给他,挂网喷混凝土因为是建设方下发通知取消就不再算钱了,是不是这样?我在网上搜了很多关于总价合同结算的,都没有说清楚,专家们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我给200分,谢谢了
固定总价合同应该这样去理解:
1、合同范围内总价包死;
2、增减项目据实结算,但组价原则按合同执行;
甲方出了变更就要执行,扣减没做的500m桩和200m2挂网喷混凝土费用,但措施费不能调调。
2013-11-14 14: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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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直接点就是图纸内费用包干,价随图纸而变,但图纸未变而量算错了,也不得调整。像所问的工程量减少,直接点就是图纸变了,图纸变了总价随之而变,按照投标单价或者投标时的计价规则来核减;如果是图纸未变,实际工程量与投标报价的量不同,也是不得调整的。具体的,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因为合同的协议书中,会说明总价包干包括的内容,专用条款中会有其他工程量情况的调整方式。
PS:对于取消的挂网喷混凝土,施工方不可以申报利润,因为没有成本哪来的利润?但有一种情况要单独考虑,就是该内容占工程的总造价超过了一定的比例,如50%以上,就是工程量大大减少了,导致施工方投入的机械设备及人工以及前期准备的成本大于工程的总造价,这部分就要补偿损失,并非按照利润来算。理解的不同:施工项目减少,应该包括工程量减少。
2013-11-14 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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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首先查阅合同是怎么约定,如果有,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说明,就找相关的资料解决这个问题。
在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中,9.6.2条中有明确规定(P65页):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工程量清单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低;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
在P66页具体的例子,自己看了就明白了。
如果甲方还不同意,那就进行协商解决,最终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2013-11-14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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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虽然是总价合同,但是因各方面原因,工程量减少,硬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另外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利润补偿。
2013-11-15 0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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