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鱼石 2014-03-12 12:01:18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632查看 4回答
价款支付纠纷
城乡建设合同价款土地置换,价款支付不许清单中标合同价款相符,发包方指定材料厂商,材料价格高于合同材料价,政府不给予解释说明,但总体结算价高于合同中标价。该如何解决材料价款问题?中肯解答,必有厚谢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发包方指定材料厂商,这不是“材料价格高于合同材料价”找补价差的依据;只有发包方对指定材料的价格进行确认,这才是材料价格进入结算找补价差的依据。
材料价格高于合同材料价,具体是否找补价差;这要看双方合同是如何确定的。
“政府不给予解释说明”,执行双方合同就是了。在经济合同中“政府”一方也是合同的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要拿它作为通常意义的政府。2014-03-12 12:12:08
-
发包方指定材料厂商,材料价格高于合同材料价,这种情况属于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应该重新确认价格,结算时按材料差价结算;
政府不给予解释说明,但总体结算价高于合同中标价政府在此合同里不知道是什么角色,总体结算价高于合同中标价很正常。
2014-03-12 12:30:41
-
这个材料问题与政府没关系,主要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条款,是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结算条款中是否明确怎么结算,对于材料单价是否有调整材差的约定;如果有,按照约定执行相应条款。如果没有,是否是双方协商解决。
2014-03-12 16:32:58
-
看原工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对结算可调部分条款有哪些?是否有材料风险以及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可调正方法。一般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在购买前要找甲方负责人一起看厂家材料质量,书面确认价格。结算才可以调整价格。
2014-03-12 12:36:06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