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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2014-06-14 12:10:33 | 北京市 园林 | 10629查看 3回答
2012定额有关后期养护和保存养护到底怎样计价,问题补充里就是答案。
关于园林绿化工程中后期养护与保存养护的计价澄清
自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颁发以来,绿化分册中后期养护与保存养护怎样在计价活动中套项成为热点话题,由于这两部分的工作内容基本相同、起止时间没有明确交代,故给造价从业者及相关审核人员造成认识上的不统一,谈判过程中争议不断。为了澄清事实,经过与行业中有关专家沟通,查阅定额编制所依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从实操角度给予解答。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定额中对两个概念的解释:
后期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
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苗木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
其次,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9.7款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植物成活率95%以上”。
后期养护和保存养护两个概念中都有“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这个描述,由此说明后期养护和保存养护对应的“植物成活率95%以上”,后期养护的关键词是“当年成活”,而保存养护的关键词是“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这就从根本上使得竣工验收成为后期养护和保存养护的分界点。确定了这个分界点,下面的问题就简单了:
后期养护费——“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发生在竣工验收之前(因为植物已经成活)。
保存养护费——“苗木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费用,发生在竣工验收之后,定额按年为单位计算。
上面的解释虽然已经非常清楚,但是由于两种养护解释中均有“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的叙述,从而使有些造价人员误入两种养护的时间起算点均应从竣工验收后开始的歧途,其实,这里的“已经竣工验收”实质上是从验收规范的角度考核质量是否合格,给能否计算这两项费用约定前提条件,因为苗木没有成活,就无从谈起计取养护费,而一旦通过竣工验收确定苗木成活,则后期养护的使命已经完成,计取费用理所当然,时间截止正好是竣工验收之日。至于从竣工验收后起算的保存养护,验收规范19.6款明确规定,“一年后进行复检”,在复检时才确定保存养护的成果并对费用进行结算,这一点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正好吻合。
我非常佩服我们的专家对于中国文字的透彻理解和置规则与文字游戏之间的功底,就连工程预算这样纯经济理论问题,也要怀揉在中国文化之中,用文化和智慧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预算人员的整体素质调高提出了期望,不愧为我们的先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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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你的答案已经 很精彩了呀.......
2014-06-14 14: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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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实例举例怎么计量么?
2018-04-29 17: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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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的已经很明白了,但是有些话语还是让人感觉前后矛盾,可能是因为同一名词不同含义的问题,比如“竣工验收“这个名词是否在文中有多个时间点?还是举例说明后期养护和保存养护如何套取才能真正明确。
是否就说明,栽植完成后就是套取后期养护,确定成活后套取保存养护。然后实际园林施工工期较短,通常为3、5个月,且施工经常降苗木种植安排到最后施工以保证验收通过,不能满足很多植物需要3-12个月观察是否成活的特性,“栽植完成”这个时间节点很难把控,很多合同都按照竣工验收完成作为养护时间起点,估可以将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算起,后一年为后期养护,后第二年起为保存养护?
首次提交 2020-07-08 10:12:02 最近修改2020-07-08 10:33:15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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