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叫大海!

    我之前发了一个提问,关于13清单措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可以调整的问题,大海给 我的回复是[一、只要合同没有条款约定(不调整),就可以随结算工程量的调整,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整。 二、根据京建法[2014]172号文件第十六条的精神,应当调整措施项目费,并调整合同价款。 }, 但是我一直没有找到这个文件,大海你能给我贴一个出来吗,或者告诉我网址也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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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建法[2014]172号文件:

    刊登在,《北京工程造价》2014年第3期,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文件名称: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抱歉,这是纸板的,电子版我也没有下载到)

    其中:十六、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当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当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执行后,应当调整措施项目费,并调整合同价款。

    2014-07-24 10:22:39 

  • 在建委网上有,你可以看看

    2014-07-24 10:18:19 

  • 不是说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费用吗.不能调整吧.其它措施费才调整的

    2014-07-24 1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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