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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feng 2014-09-17 11:55:08 | 重庆市 其他专业 | 2173查看 1回答
怎么理解 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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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采用非正确的不平衡投标报价和非正确的投标技巧获得中标。这些结算调整是招标人,为避免损失,而采取的经济措施。
第一种方法形象的说也就是:2*3=5,(工程量清单量*报综合单价=合价,错误的),结算时采用5/2=2.5(结算综合单价)
第二种方法形象的说也就是:2+3+5=9(子项合计之和=总价,错误的。子项合计之和应该2+3+5=10),结算时采用9/10=0.9*结算总价 (也就是总价下浮10%,当然实际下浮数额要按实际情况计算才知道)
说白了就是有人为了低价中标想耍手段,结果最后害了自己。这里有点惩罚的味道2014-09-17 1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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