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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ckar 2014-10-17 16:04:15 | 重庆市 土建 | 988查看 4回答
资金利息应该计入工程造价结算价款内吗
施工单位全额垫资施工,并要求甲方承担垫资一年产生的资金利息,施工单位将其计入工程结算价款内,这样合理吗,还是该资金利息属于财务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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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利息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能计入工程造价结算价款。只能在双方财务账目进行解决。
2014-10-18 16: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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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垫资利息应该属于财务范畴,是因为甲方原因给施工方造成
管理费中的财务费用支出加大,属于财务方面向甲方提出垫资利息的
索赔。
2014-10-18 1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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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考虑资金成本。
2014-10-18 1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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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该考虑的,但这是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的条件,一般是没有计算的,也就是说甲方是不会给的
2014-10-18 15: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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