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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321 2014-11-18 22:11:01 | 四川省 土建 | 2371查看 1回答
四川省09定额中有地下室高层檐口高度问题
现有一高层建筑,地下室两层,顶板至底板共11米,地上部分28层92米。措施项目中垂直运输及脚手架应该套用定的的总高度是多少?在网上收到一篇文章: 2009定额在继续执行《四川省二00年—二00六年补充定额、定额解释、答疑、勘误汇编》78页D.脚手架工程第3条和176页第5条解释原则基础上,再作如下补充规定; 1、檐口高度的确定: (1)地下室无地面建筑物(或无地面建筑物部分),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结构上表面高差(以下简称“地下室深度”)作为檐口高。 (2)地下室有地面建筑部分,“地下室深度”大于其上的地面建筑檐高时,以“地下室深度”作为檐高。 请问像本工程,“地下室深度”小于其上的地面建筑檐高的,应该怎么套。 还有《四川省二00年—二00六年补充定额、定额解释、答疑、勘误汇编》这个文件能否帮忙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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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你这不是有地上建筑吗,就按有地上建筑的规定去执行就可以了,就按地上建筑的高度去套定额子目就可以了,
2014-11-19 0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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