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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587 2015-05-05 10:26:19 | 北京市 市政 | 7496查看 6回答
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能否调整价格
我公司有一个工程到了竣工结算阶段,合同约定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是审计在审核过程中认为一些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明显偏高,甚至不合理,要求重新组单价,但是我公司认为既然合同中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也就是合同中一次性包死,除非有设计变更或者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施工内容出现时,合同价款才能予以调整,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来支持我的这个观点呢,或者说审计的观点合理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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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标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整价格的条件有2个:
1、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必须在专用条款中注明并有明确的调整方法),否则不能调整。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必须明确调因素),否则不能调整。
除以上2条外,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不得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整价格的条件是没有法律条文或者规范的,这需要双方约定,如没有约定就不能调整标的价格。2015-05-05 1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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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要扣就让他扣,扣完让他签字、盖章,但你不要签字,之后拿着证据到建委告他们,告他们重大失误废掉个人的造价执业资格,降低审计公司的资质等级。
2015-05-05 1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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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施工合同约定。
2015-05-05 1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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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在审核过程中认为一些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明显偏高,甚至不合理,要求重新组单价,要求扣减工程款10万元。
二、总包在结算过程中认为多数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明显偏低,甚至更不合理,要求重新组单价,要求增加工程款50万元(并编制相应预算)。
如果合同允许调整,审计可以调减,你也可以调增。
2015-05-05 10: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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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不能调整价格。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法律依据,审计的观点不合理。
2015-05-05 1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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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改变合同约定的情形,这种情况一般很少了,审计结算在工程全过程管理上已是最终阶段,无论总价包干约定感觉高与低均不得调整,若部分清单子目有价格偏差或不平衡报价,是在招投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需作出书面质疑,投标人书面澄清回应达成的结果为最终投标价款;结算方式也应是合同固定总价加设计变更签证增减量;时间允许,若审计不嫌麻烦,不妨告知建设单位,请审计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按招标用施工图设计重做一遍造价,计算成果出来后你们再谈;
2021-07-26 16: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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