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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梦 2015-05-09 09:32:20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1830查看 5回答
关于总价合同及单价合同竣工结算的提问。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出现施工单位少做或不做工程量、建设单位将部分工作踢出来再找一家施工单位做、部分设计变更,这种情况下结算价还根据包干价走还是公平公正按实调整,如果要据实调整,所有费用全部调整?还是措施、规费等继续包干? 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依据投标书进行结算?还是重新计算投标书? 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回答以上问题,如果我是施工单位,你是建设单位,你要让我心服口服。谢谢问题补充:再补充一次:现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这块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者管理相当松懈,我作为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有什么办法或依据进行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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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总价包干:1、正常情况下的总价合同以投标施工图施工项目为基础、投标总价为依据,完成施工图所有施工项目的情况下按固定总价合同价结算。 2、如果发生的变更属于施工图范围之外的项目变更,合同价应该按合同约定调整。如果变更属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合同约定可以调整才能调整,没有明确约定调整的不能调整 3、总价合同存在据实调整的可能是修改原固定总价合同变更为以实结算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如果是全过程跟踪审计,依据工程项目投标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控制成本。
2015-05-09 10: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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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出现施工单位少做或不做工程量、建设单位将部分工作踢出来再找一家施工单位做、部分设计变更,这种情况下结算价绝对不能根据包干价走。除公平公正按实调整,还应该依法追究施工单位违约金。如果要据实调整,所有费用全部调整。
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依据投标书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重新计算结算。
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015-05-09 09: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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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fwxgx.com/articles/330271
这里回答的很全面。
2015-05-09 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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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出现施工单位少做或不做工程量、建设单位将部分工作踢出来再找一家施工单位做、部分设计变更,这种情况下结算价是不能根据包干价走,应该是公平公正按实调整,即把没有做的项目剔除,按照投标时记取措施的方法,计算措施费,然后取费,把这笔费用从总价中扣除。
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不是依据投标书进行结算的,也不是重新计算投标书,而是根据竣工图纸计算工程量,乘以单价,就可以了、
2015-05-09 09: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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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施工的项目,不能计算费用
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综合单价不变。
2015-05-09 1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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