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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 2015-06-09 15:01:06 | 北京市 计价软件GBQ4.0 | 3335查看 1回答
劳务分包结算取费问题
请问:在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用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009综合定额结算劳务分包费时(不含施工材料纯劳务)按规定应计取那些费用,如何计取?谢谢!问题补充:如没有规定,请问:计取那些费用比较合理?(综合费同文明施工费是否为必取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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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在费用上没有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双方协商好的单价乘以相应的工程量去计算的,
如模板一般是按模板面积乘以实际的单价,钢筋一般是按钢筋重量乘以单价这样去计算的,没有按定额计算的
有的是直接主体工程所有内容劳务承包,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双方商定好的单价去计算的
2015-06-09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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