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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828531@qq.com 2015-06-15 17:21:53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其他专业 | 3101查看 5回答
关于合同中约定信息价的问题
我合同中签订了《XX市工程造价信息》作为结算依据,但是没明确到工程所在的地方县份,因为地方县份没有自己出的信息价,但是在市信息价里有地方县份的价格,那我可以用县份的信息价格结算吗?有什么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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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同中签订了《XX市工程造价信息》作为结算依据,但是没明确到工程所在的地方县份,因为地方县份没有自己出的信息价,但是在市信息价里有地方县份的价格,那我可以用县份的信息价格结算吗?有什么依据吗?
合同没有明确,法规有明确,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发包方公司注册地,承包方公司注册地;
四个地区不能都没有信息价吧,实在不行审计所在地都可以。
2015-06-15 1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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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签订了《XX市工程造价信息》作为结算依据,但是没明确到工程所在的地方县份,因为地方县份没有自己出的信息价,但是在市信息价里有地方县份的价格,那我可以用县份的信息价格结算吗?有什么依据吗?采用信息价中所在县的信息价就是正确的,与合同不矛盾。信息价中有所在县的信息价就用所在县的信息价,若没有的价格就采用XX市工程造价信息综合价。
2015-06-15 1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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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同中签订了《XX市工程造价信息》作为结算依据,但是没明确到工程所在的地方县份,因为地方县份没有自己出的信息价,但是在市信息价里有地方县份的价格,那我可以用县份的信息价格结算吗?有什么依据吗?
我认为可以就近参考使用的。
2015-06-15 17: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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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都很好,我只补充一点,应该按市信息价中本县镇的价格,如果没有可以按最近处再计取运输费用即可
2015-06-16 0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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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工程所在地县份的信息价格结算的,工程所在地县份的信息价格不就是非常充分的依据啊!也不知审计是怎么考虑的,审计是不是有点奇葩。
2015-06-16 1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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