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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2016-05-26 20:02:35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601查看 4回答
高价悬赏总包配合费(不是总包服务费)的相关文件。
山东省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明确规定,总包配合费(不是总包服务费)应有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合同约定。但是没有说明费率,哪位大神给提供一下这方面的条文。听说济南在09年发不过类似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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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现在都是市场化时代了,国家对一些费率等规定会越来越少了,关键还是合同约定。13清单计价规范中有一些规定,你可以借鉴一下,一般情况下只提供服务不提供配合是1.5%左右,既提供服务又提供配合是3%-5%,这要看配合的范围了。配合范围包括:提供临时设施使用、外脚手架使用、人货两用电梯施工、塔机使用、供水设备、成品保护及其他等等吧,双方可以在其中选择配合项目,根据选择的配合项目来协商确定费率。
2016-05-27 08: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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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是双方协商系数。
2016-05-26 2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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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该按2-4%考虑,双方协商。
2016-05-26 21: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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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3%考虑,双方协商后定,注意不含设备。
2016-05-27 0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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