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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无疆 2016-08-24 16:00:05 | 山东省 计价软件GCCP | 1907查看 3回答
山东工程 措施费的问题 急!!!!
(一)老师您好:现在有一个车库,我们作为审计方对其进行审核! 问题:合同约定措施费按照80%记取。 争议:1,措施费直接在上机时,工程量或者定额基价按照80%,套项完成。 2.措施费项目先按照100%记取,得出总造价后,在费用表后添加一项,单独把那20%扣除。(但是这20%也已经取费了。本来只是想让这80%取费) 麻烦老师能给解答一下。这个措施费到底按照哪种方法进行计算! (二),工程开工日期2013年9月,竣工日期2015年9月。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按照05计算规范还是13计算规范呢?(本合同未约定,我方按照05规范,但施工单位按照13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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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我认为,一切按照合同约定的计取费用,是应该的,不用考虑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如果合同已约定,有新的规范时,可以执行新的规范,如果合同当时没有约定,那就是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了,关于措施费,计取80%的问题,去措施费用表格里面修改一下,把原来的工程量为1的,改为0.8,也就是计取80%了,不用再取费之后去修改了,取完费用在修改那20%的措施费,弄不好,就会计算错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也是如此,按相同的方法修改即可
2016-08-31 10: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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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05计算规范
u前面的问题没有听懂,以后有机会沟通。
2016-08-24 17: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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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开工,应该按2013的清单规范执行,因为2013清单规范是7月1日执行,20%的措施费不应该参与取费
2016-08-24 1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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