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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tengfei 2016-10-25 10:56:56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248查看 5回答
甲供材结算问题
1.一工程要结算了,当时投标是混凝土是暂估价,施工中是甲供材。最后结算是如何扣除。假设混凝土暂估价为250,甲供材为220,最后需要取材差吗?还是按照图纸把工程量算出来,然后乘以综合单价,取费后算出总造价,然后总造价直接减去图纸混凝土量乘以暂估价250元,最后就是结算值。还是算出总造价,取材差图纸工程量*(220-250),放到费用表里,取费,算出结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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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只是作为投标暂执行价格,或者工程概算使用,不可作为结算依据,个人感觉应该既然是甲供材,应该按实计入,按实扣除,个人见解,,我们这边是这么处理,也请高手作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6-10-25 1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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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把混凝土材料单价归零即可,如果需要记取管理费的话,再单独记取管理费,管理费=图纸混凝土工程量*220*管理费系数
2016-10-25 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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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甲供材结算应该先以以固定单价进行结算然后在按清单中的混凝土工程量*(1+规定损耗)*(220-250),体现负差,在最终结算中扣除这笔费用及税金。如果的定额计价合同,就可以在套用定额时直接按220元/m3结算。
2016-10-25 17: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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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要结算了,当时投标是混凝土是暂估价,施工中是甲供材。最后结算按照图纸把工程量算出来,然后乘以综合单价,取费后算出总造价,然后总造价直接减去图纸混凝土量乘以暂估价250元,最后就是结算值。
2016-10-25 16: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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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除非没有认价,既然有220元,就执行这个价格,实际工程量*220元计入,税后扣除甲供材费用。
2016-10-25 2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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