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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qq.com 2016-12-30 09:49:33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1450查看 1回答
工程量偏差,偏差量10倍以上
一个市政工程,路基土方开挖,原投标1500m3,结算工程量23000m3,施工方采用不平衡报价中标,结算时综合单价调整合同没做约定,按2013清单规范调整,调整的新单价是按定额重新组价还是在中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调整?两者单价相差很大。工程量增加的原因是拦标清单不准确和实际施工增加了软基换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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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甲方应该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工程量增加的原因是拦标清单不准确,这个责任应该有甲方承担。施工方采用不平衡报价中标,这是施工方的报价策略,在这只能说施工方不平衡报价运用的很成功。因综合单价调整合同没做约定,所以这部分导致的量差应该按原综合单价计算。
还有一部分软基换填就属于变更了,这部分量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套定额组价。而不采用原综合单价。
2016-12-30 09: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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