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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鈊 2017-07-03 18:51:39 | 山东省 土建 | 947查看 1回答
集水坑内桩混凝土工程量计取问题
图纸设计桩顶标高为0.00m,集水坑内桩顶标高为-1.50m,因为集水坑面积不是很大,施工单位施工时集水坑未先开挖,直接将桩打到0.00标高然后开挖,我方认为集水坑内-1.50m至0.00标高工程量未设计,该工程量自行承担,施工单位认为该工程量实际发生,并且直接打到-1.5m的操作不太合适,请教一下这块工程量是否该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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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工程量应该是有施工单位执行承担的
2017-07-03 1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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