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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163.com 2017-07-23 19:22:01 | 陕西省 土建 | 2355查看 3回答
招标时材料为暂定综合单价,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此材料有指认的综合单价,结算时按材料差价调整还是按重新组价
招标时材料为暂定综合单价,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此材料有认价,认的也是综合单价,大合同签的是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只约定了:发包人认价的材料与投标给定的暂定价找差价只计取规费税金,请问结算时这种认定综合单价的如何结算?此部分按材料差价调整还是按重新组价下浮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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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大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不能重新组成综合单价,只能调整材料价差并计取规费和税金,若合同约定了下浮比例还需要下浮计算。
2017-07-23 2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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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综合单价按合同价执行,材料的调整按合同规定:发包人认价的材料与投标给定的暂定价找差价只计取规费税金。
2017-07-23 19: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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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材料不能认综合单价,程序错了,应该认材料单价。
2017-07-23 1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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