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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qq.com 2018-04-09 13:58:43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1119查看 2回答
请教关于调整综合单价的问题?
清单计价规范上说明单工程量幅度在10%以内,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当工程量清单变化在10%以外,综合单价要做调整。请问:具体是怎么调整的,能举例说明一下吗?具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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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超过10%,超出部分需要重新组价调整的。
但具体是超出的项目全部调整还是只调整超出部分,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的。2018-04-09 14: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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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预算工程量偏差在正负10%以内时,其清单综合单价不变,仍然是原清单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综合合价;当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预算工程量偏差超出正负10%时,其清单综合单价就不能用了,就得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了。比方说清单量为100,实际量为109,实际偏差量不足10%,这时清单单价不变;若实际量为150,偏差量大于10%了,那就得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了,至于如何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约定,看清楚是只对超出部分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还是一旦超出偏差界限,所有量都重新确定。也就是说是仅对150-100=50这部分量调整,还是把150实际完成的所有量都调整。调整方法即重新定额组价。
2018-04-09 14: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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