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son 2018-05-16 09:06:01 | 重庆市 其他专业 | 4325查看 4回答
招标控制价单价组价用错定额导致中标价过高处理办法
我公司出的控制价报告,单价项为砍伐乔木,审核人用的却是起挖乔木的定额,各规格单价1000-500元/棵不等,控制价因为无法核实山里的乔木,工程量均核算为1。现施工过程中砍伐量大,会造成10万+的国有资产流失,请问怎么处理合适。我公司为预算评审单位和造价全过程投资控制单位。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按合同执行,可追究审核人责任https://zhuanlan.zhihu.com/p/35858629
2018-05-16 09:10:03
-
这个是可以依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来处理,
9.6 工程量偏差
9.6.1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量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 9.6.2、9.6.3 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 应调整合同价款。出现本规范第 9.3.3 条情形的,应先按照其规定调整,再按照本条规定调整。
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 9.3 条规定的工程变更 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 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 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 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 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 Q1<0.85Q0 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9.6.3 如果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 9.6.2 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 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适当调减。
2018-05-16 09:16:26
-
按实际发生更正吧
2018-05-16 09:20:42
-
按合同执行,可追究审核人责任https://zhuanlan.zhihu.com/p/35858629
2018-05-16 10:48:32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