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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610868 2018-12-25 16:28:18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434查看 4回答
关于营业税结算的问题
各位老师好,我现在在做一个项目的二审,该合同签订时间为16年3月,工程内容为2016年至2020年的市政道路维护,因工程量无法确定,是按这5年内维护月份实际发生的签证进行结算。我手上的工程是17年12月的,合同中约定了用营业税进行结算,我在审核中发现,该工程的主材价格部分是3%的税率,部分是按17%的税率,那我想请问下各位老师,按营业税结算的话,主材是不是都是按照当时除税信息价*营业税3%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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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应当按合同约的营业税计价方式结算。
2018-12-25 1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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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营业税结算的话,主材按含税价计价。
2018-12-25 16: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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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营改增前的计价方法计价
2018-12-25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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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营改增前的计价方法计价
2018-12-25 17: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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