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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2019-07-11 08:54:17 | 陕西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 | 1710查看 1回答
甲方没有代缴四项保险,结算时是不是不应该扣除施工方的养老保险费用?(陕西地区)
投标时,考虑甲方代缴四项保险,投标报价为扣除养老保险后的造价。但是实际施工中,甲方并没有代缴这部分费用,施工方拿着缴费单据,可以要回这部分钱吗?现在到结算,审计公司认为不给这部分钱。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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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劳保统筹”是甲方在开工前“代缴纳”的,但是这个投标的时候是不扣除的,也就记取的。(有的地方这个好像是扣除的,例如渭南市)。在结算的时候“劳保统筹”都是需要扣除的。然后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拿着自己缴纳的单据,到养老统筹版进行返还。(返还的比例是,85%左右的。)
首次提交 2019-07-11 10:29:19 最近修改2019-07-11 10:33:16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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