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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y888 2019-07-21 17:14:14 | 北京市 土建安装装饰结算审核 | 1318查看 1回答
京建发2014-172号文对价格风险幅度测算调整的问题
京建发2014-172号文,对价格风险幅度的测算中涨幅和跌幅是怎么确定的,是施工期市场价减去投标单价来确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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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个官方的文件:2017年7月3日由北京市造价处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六》
2、风险幅度的计算
(1)当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低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的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怎么理解?
答:以钢材为例,基准价以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为依据。基准价3000元/t,投标报价2800元/t,如施工期市场价为3100元/t时,则以3000元/t为基础确定,涨幅为3.33%。如施工期市场价为2700元/t时,则以2800元/t为基础确定,跌幅为3.57%。
(2)当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高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的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怎么理解?
答:以钢材为例,基准价以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为依据。基准价3000元/t,投标报价3200元/t,如施工期市场价为3300元/t时,则以3200元/t为基础确定,涨幅为3.13%。如施工期市场价为2900元/t时,则以3000元/t为基础确定,跌幅为3.33%。
首次提交 2019-07-21 17:38:57 最近修改2019-07-26 08:41:05 (修改过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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