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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666 2019-08-09 11:42:20 | 广东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计价软件GBQ4.0 | 1073查看 4回答
老师们,你好,想咨询一个关于税率(或者说综合折税率)的问题:
项目就旧项目,税率是采用3.477%。但是清单、定额、信息价均是采用2018年8月。现在问题是综合单价是税前的,我就改后面的税率,这样有问题吗?或者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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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按合同约定,合同没约定的,签补充协议
2019-08-09 1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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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执行原合同的税率,综合单价中所有的人材机都是除税的,所以税率的变化不影响税前单价
2019-08-09 1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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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材机里改税率是不影响总造价的,不信你试试
2019-08-09 11: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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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改税率,肯定影响造价。营业税执行的是含税单价,增值税执行的是除税单价,很多地区取费标准也不一样。
1、如果施工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执行原标准,信息价用含税单价(软件操作改税率为0)
2、如果施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严格来说,执行营业税和执行增值税部分的工程量要分开计算,分别计价。
如果工程量没办法分开,就要看开具的是什么发票。如果是营业税发票,按1处理;如果是增值税发票,按现行增值税处理。
从理论上讲,执行营业税或是增值税,对发包方影响不大。因增值税虽然数值高,可以抵扣,营业税不能抵扣。理论上对施工方也没影响,但实际上2个税种,对操作不是太规范尤其是挂靠的单位,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2019-08-09 12: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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