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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1740748 2019-09-20 20:32:26 | 四川省 土建市政公路结算审核 | 2357查看 4回答
合同上无约定材料调价,是否按照川建造价发[2009]75号上调差
如调差上面包含了钢筋,砂浆、砌体,未包含商品混凝土是否不符合川建造价发[2009]75号的规定,需按文件规定执行,求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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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可以按照清单规范,超过风险范围的价格进行调差处理。前提是有信息价进行参考
2019-09-20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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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调差;
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文件规定调差;
你的合同有约定,只能按约定执行。即;商品混凝土不能调差。
首次提交 2019-09-20 20:37:07 最近修改2019-09-20 20:38:44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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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上无约定材料调价,可按照川建造价发[2009]75号上进行材料调差;
2、如合同有约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如如调差上面包含了钢筋,砂浆、砌体,如砼未包含,当砼材料价格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调整。
2019-09-20 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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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白要按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主材调差,可以参考川建造价发[2009]75号的规定和甲方协商处理;如果合同上已经约定调差主材类别,就不能在增加调差项目。
2019-09-21 10: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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