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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百年 2019-11-08 09:23:23 | 河南省 土建安装市政结算计价软件GCCP | 4858查看 2回答
河南地区2016定额,采用价格指数,结算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调差,如何体现?
市政项目走清单招投标程序,合同形式是单价合同,工期两年。合同内约定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按照省定额站发布的价格指数据实调整。既然是单价合同,是不是不能直接在软件中调整价格指数,这样会改变合同单价。那么,结算时这三项费用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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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用新指数调整后出个总数,减去原合同价。就能知道这三项变了多少。
也可以只调总价就可以了。
单价合同也不是说不能变,合同约定可以变自然可以变。
2019-11-08 09: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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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里的人工,机机械,管费费,费率处填写调整的价格指数(按当地文件规定)
2019-11-08 09: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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