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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131135@qq.com 2020-03-15 14:21:11 | 安徽省 土建安装装饰结算审核 | 1049查看 3回答
关于可竞争人工费遇政策性调整问题
安徽地区2013年7月开工的项目,单价合同,招标文件规定人工费是可竞争费用,投标单位投标的人工费50元/工日低于当时规定的57元/工日;2013年11月人工费因政策性调整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人工因政策性调整应按照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上报68元/工日,请问审计审核时,该人工费该如何调整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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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首先是需要调整的,这个没有问题。那么这个到底按照多少调整呢,我个人理解这个结算的人工调整也是需要考虑其施工单位调整部分的,也就是投标调整了多少,那么结算的时候就需要调整多少。(要不然这个不是让施工达到了不平衡报价的目的了。还有你们这个补充协议应该就需要把这个考虑清楚的,在合同中体现的。)
2020-03-15 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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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7
2020-03-15 1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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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68-57的差价就可以,乘以最终审定的结算工日数
2021-03-02 16: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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