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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浪 2020-03-31 13:48:34 | 江苏省 土建计价软件GCCP | 1010查看 2回答
清单计价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人工单价、材料单价的调整?
本工程2018年5月中标,当年11月进场进行施工,合同中明确了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并约定了风险范围,风险范围:工程计价按照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苏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一类工程取费。人工、材料执行合同签订当月苏州市(常熟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施工过程中,除商品砼、钢筋、水泥、砌筑材料超出风险范围外可调整外。(商品砼、钢筋、水泥、砌筑材料价格±5%之内不作调整,超过±5%部分做调整),请问最终结算时是否应该调整投标价中的材料基准单价及人工基准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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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执行。基准价按招标控制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招标文件规定有差额材料的,按招标文件中的基准价。
首次提交 2020-03-31 13:50:14 最近修改2020-03-31 13:51:43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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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要看当地是否发布了调差文件
材料要看施工当期的价格是否超过的风险范围
2020-03-31 13: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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