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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J 2020-04-09 16:53:16 | 重庆市 土建招投标结算 | 8781查看 2回答
全费用综合单价 竞争性磋商 二次报价 签合同时是修改单价还是比例下浮?
招标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有二次报价,而且二次报价下浮了,那么我们和甲方签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是重新报送中标金额的投标预算(修改单价)还是比例下浮?如果选用重新报送投标预算的方式,此施工合同是否有效,重新报送的投标预算清单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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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二次报价就要重新调整综合单价,不能总价打折下浮。结算依据根据合同文件为准,与报价不是完全一致。
2020-04-09 16: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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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关系的 两种签合同的方式都可以 价格是一样的 结果也是一样的
2020-04-09 16: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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