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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学 2020-05-09 13:18:17 | 河北省 土建 | 20661查看 3回答
请问超高施工增加的工程量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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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超高施工增加的工程量一般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
2020-05-09 1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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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梁板柱等构件,超过3.6m的模板工程量据实计算,是分步计算还是按阶段计算;如果是对整个单位工程来说,是檐高超过20m,每增加1m,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2020-05-09 14: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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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超高增加费和超高施工增加是两回事。
一、超高增加费
超高增加费:层高超过3.6m,应计取超高增加费。
注意:只是针对层高超过某一数值,才计取超高增加费,与建筑的高度和层数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层高超过3.6m,无论是单层建筑、多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都应该计取超高增加费;如果层高没有超高3.6m,就不用计取超高增加费。
超高增加费不是一项单独的费用,而是依附于某一个费用项,当层高超过3.6m时,额外增加的费用。
那么,哪些费用项需要计取超高增加费呢?总结如下(各地区略有差别,以贵州地区为例进行讲解,其他地区相差不大):
①砖砌体
当层高高于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人工*1.3。
实际工作中的操作:软件提取工程量时,分别提取高度3.6m以内的砖砌体工程量和高度超过3.6m的砖砌体工程量,高度在3.6m以内的工程量套用正常的定额子目不用换算,高度超过3.6m的工程量,套用正常的定额子目后,需再勾选标准换算中第2项(即人工*1.3的系数)进行换算,便计取了砖砌体的超高增加费。如下图:
②模板工程
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梁、过梁)、板定额项目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6m综合编制。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有梁板)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支模高度>3.6m且≤8m时(不含构造柱、圈梁和过梁),执行支撑超高定额项目。支模高度>8m、搭设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或集中线荷载>20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按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另行计算,不再执行模板定额项目。
实际工作中的操作:当模板高度大于3.6m,且小于8m,在标准换算中第1项(实际高度)中填入实际的模板高度,便考虑了超高增加费。如下图:
第1项(实际高度)原来高度默认为3.6m,当修改为6m后,“工料机显示”中人工、木支撑、钢支撑及配件、管理费和利润的含量均发生了变化。
③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一部分)
执行多层综合脚手架,层高>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脚手架增加费,每超过0.6m时,该层超高增加费按相应定额项目增加12%,超过部分不足0.6m,按0.6m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
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例如某建筑第1层层高为4.4m,其他还有8层层高均为3m,每层的建筑面积均为1000m2。那么综合脚手架的工程量为:1000*(1+12%)*(1+12%)+8*1000=9254.40m2。
④垂直运输
建筑物定额项目按3.6m层高编制,层高>3.6m时,该层应另计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每超过0.6m时,该层按相应定额项目增加5%,超高不足0.6m按0.6m计算。
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与脚手架类似。
⑤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定额项目按3.6m层高编制,层高>3.6m,每超过0.6m时,该层超高增加费,按相应定额项目增加3%,超高不足0.6m按0.6m计算。
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与脚手架类似。
二、超高施工增加
首先明确,超高施工增加是一个费用项,可以独立计取。
什么情况下应该计取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超高增加指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20m,多层建筑物层数>6层或檐口高度>20m的工程项目。
为什么要考虑超高施工增加?或者说超高施工增加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楼层的增加,建筑物高度的增高,下列内容的费用就会产生或明显,需要一项费用来进行考虑,那便是“超高施工增加”这个费用项。
①垂直运输机械降效;
②施工电梯费用;
③人工降效;
④自来水加压及附属设施;
⑤上下通讯器材的摊销;
⑥白天施工照明和夜间高空安全信号增加费;
⑦临时卫生设施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按单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按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做竖向切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某建筑分为两栋塔楼(1#塔楼和2#塔楼),层高均为3m,1#塔楼檐口高50m,2#塔楼檐口高度60m,超高施工增加如何计取?
首先分别计算1#塔楼和2#塔楼的超高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层数>6层或檐口高度>20m),分别套用定额子目A19-3(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檐高≤50m)和A19-4(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檐高≤60m),每层层高均为3m,没有超高增加费。分别计算出的建筑面积即为相应的工程量。
三、总结
1.超高增加费不是一个独立的费用项,它是某一个费用项因超高而需考虑的增加的费用,比如模板超高增加费、综合脚手架超高增加费、垂直运输超高增加费等。施工超高增加则是一个独立的费用项。
2.对于一般多层建筑,是否计取超高增加费是与层高有关,是否计取超高施工增加则是与建筑高度(或层数)有关。
2023-06-27 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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