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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 2020-05-26 16:37:25 | 河北省 土建安装装饰审核计价软件GCCP | 642查看 2回答
投标采用不平衡报价,结算甲方进行了材料设备认价,结算审核怎么给定材料价?
1、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刻意压低某项清单项材料价格,结算时又要求甲方认定材料价格,结算评审如果依据原中标清单价格是否合理?
2、如果必须执行甲方认定价格的话,价差应该按中标材料价格记取还是依据拦标价作为基数记取?哪个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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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时的非暂定价,在结算时是不可以认质认价的。
2020-05-26 16: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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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2020-05-26 16: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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