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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坏 2020-07-23 09:45:11 | 四川省 土建审核 | 784查看 3回答
结算审核
咨询公司在做结算审核时,在踏勘现场时候发现,现场实际做的情况与清单项目特征不完全一致,有个别工序施工单位未做,同时又个别工序的工程量有增减。 请问在审计的时候,审计单位对于一个清单项有多个定额子目时候,项目特征中没有做其中一个工序或者其中一个工序的工程量有增减,或者其中某个工序的材料有变更时候,审计单位如何处理?有什么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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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时一般都是会同施工,业主,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踏勘过程中如现场与图纸做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做好记录,一条一条写清楚,结束后让各负责人签字,形成现场踏勘记录,这就是最后审计调整的依据,实际做的和项目特征不一样,要找原因,是施工方自行决定的还是业主要求的,如果是自行决定的应不予以计量,如果是业主方要求而又没有相应资料的,应要各方做出说明,或者补充相关资料。
2020-07-23 09: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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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发包方未提,审计不能节外生枝。
2020-07-23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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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据实调整结算
2021-01-02 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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