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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ruqing 2008-08-13 10:57:30 | 山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494查看 8回答
关于4.0计价取费的问题.
建筑工程和砼工程同时取费,新建工程已经定义好,可在取费界面的费用模板给删除了,如何从新计取?4.0计价定额子目不能复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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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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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重新载入取费程序模板即可。
2008-08-13 10: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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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载入费用模板试试吧
2008-08-18 16: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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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新建费用文件,重新建立就行!
2008-08-13 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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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费界面有的,点击新建你需要的费用文件,重新建立就行
2008-08-13 1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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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载入费用文件即可; 在预算中复制子目到另一个工程是不可以的,在本预算中可以复制的。
2008-08-13 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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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建向导中重新定义费用类别就可以了
2008-08-13 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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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载入费用模板就可以了。
2008-08-13 1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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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费程序不小心删除后,重新载入费用模板
2008-08-18 1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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