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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陳池 2020-09-15 14:22:52 | 广东省 土建装饰水利资料 | 814查看 4回答
向造价咨询的前辈请教一个问题!!
公司接到一个关于工程造价鉴定的服务项目(诉讼过程需要,需提交法院的报告),但是委托单位为这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我查了《GBT 51262-2017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内容下面截图,我想问的是,建设单位是不是不能作为委托方来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出具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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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委托得到的鉴定结果,没有法律效应。
争议双方诉讼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或工程造价单位出具鉴定报告,才有法律效应。
2020-09-15 14: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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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啊,但是结果法院是不是认可最后得由法院决定啊
2020-09-15 1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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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是受法院委托的,代表的是法院。不受原告和被告的利益影响
2020-09-15 14: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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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工程造价鉴定是人民法院委托,人民法院根据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的相关内容做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是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必须经承、发人双方当事人签字才具备法律效力。
首次提交 2022-06-14 21:08:47 最近修改2022-06-14 21:14:59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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