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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仙人 2008-09-28 11:20:43 | 浙江省 土建算量GCL2013 | 1582查看 4回答
基槽土方计算中,槽深以及扣减问题?o
工程概况:基础梁底标高为-2.0m,室外地坪标高为0.0m;垫层厚100mm,即垫层底标高为-2.1。基础层高度我按2m计算(基础梁底至0.0m设置)。 先建立基础梁(依附垫层)后,自动生成土方。选中基槽土方构建后,对这个基槽土方属性编辑,我把底标高设置为垫层底(图形显示),因为清单规则计算深度应该为2.1m。问题是此时的槽深还是根据层高默认(计算高度),还是需要人工修改。不知可否联动? 问题二:由于这两个基槽比较近,按照定额放坡后,上部有交叉部分,我在计算规则中也选择了按实扣减,为什么计算结果还是没有扣减? 图如下。问题补充:如果按照垫层底设置为基础层高度,那么这个基础梁的底标高你不是还是要去设置过啊? 计算规则处如何修改,放个截图吧!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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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在GCL2008中你可以这样设置的,层高定为2.0m,按你说的去绘制,在计算设置里计算规则里修改,如下图
2008-09-28 13: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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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层高度应该按2.1m定义.像你提供的图片看,你可以将基槽面换成等面积的矩形基槽面处理.
2008-09-28 11: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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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层高度要设置成2.1米 2.定额计算规则中规定土方放坡重复处不扣减,看一下计算规则. 3.基础梁标高需要设置.
2008-09-28 1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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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2008吧,尚待优化调整。
2008-09-28 1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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