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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2020-12-02 09:44:29 | 江苏省 结算审核 | 2566查看 3回答
请教各位老师关于合同约定审减率的问题
想请教下各位老师,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里没有约定审减率,但是招标文件里有5%的约定,最后审减额超出招标文件里的5%,那么超出的费用还需要施工单位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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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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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目的是什么?
2020-12-02 0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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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5%怎么约定的,有没有提到5%以外施工单位负责
2020-12-02 09: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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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招标文件明确超出部分由施工方承担的,需要施工单位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020-12-02 09: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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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约定的核减收费怎么计算啊,老师麻烦给个具体的计算公式呢
送审金额为787,646.99元,审定金额为532,522.8元,和业主签订合同约定:审减率超过5%的部分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发文的《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下面这个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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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合同约定 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部分 按合同内综合单价涨幅(或下调)5%作为单价 请问这个合同内综合单价是人工、材料调差之前的单价还是调差之后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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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只约定了外脚手架超合同约定的10个月外开始算租赁费,内支撑并无相关约定。想请问各位老师有没有相关的资料证明模板内支撑的钢管从几个月开始算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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