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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后生仔 2020-12-24 11:32:21 | 上海市 土建结算 | 1472查看 3回答
一个项目签的是包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包干,结算出现分歧
一个项目签的是包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包干,结算出现分歧;
招标过程甲方提供了需求任务书,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出方案,包设计和施工,投标过程乙方提交了乙方编制的清单报价(较为详细),合同内关于合同价是这样写的: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进行发包;除风险调整范围外,签约合同价不再调整。签约合同价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其中除建筑安装工程费在风险范围以内进行合同价格调整外;其余,建安工程费费、设计费等以中标价格为准,不再因任何因素调整;
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引起的调整、法律变化引起调整外,均不做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根据专用条款第 15 条规定调整;法律变化引起调整通用条款第1.2 条规定调整。
发包人保留在签约后调整部分承包范围的权力,直至某些项目的取消,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因工程变更造成某些项目的取消或调整,承包人也不得拒绝,相应价款从合同价中扣除或调整。
现在结算,甲方审计部门就以合同内:“发包人保留在签约后调整部分承包范围的权力,直至某些项目的取消,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因工程变更造成某些项目的取消或调整,承包人也不得拒绝,相应价款从合同价中扣除或调整。”这一条,要扣除或调整乙方报价清单内实际没有做或者做法不一致的项目,乙方认为该项目是总价包干项目,只要甲方需求任务书的内容没有删减或变更,合同总价不应该调整,乙方的报价清单不能作为甲方的审计依据。
现在各执一词。。。不知道哪位大神给支个招,或者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能够给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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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合同中已约定了:发包人保留在签约后调整部分承包范围的权力,直至某些项目的取消,价格作相应调整;如因工程变更造成某些项目的取消或调整,承包人也不得拒绝,相应价款从合同价中扣除或调整,因此业主可甲方审计部要扣除或调整乙方报价清单内实际没有做或者做法不一致的项目,这了是合同中业主的强势地位的表现,承包方在承担的风险。
首次提交 2021-12-06 22:11:52 最近修改2021-12-06 22:12:13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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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只要没有出现功能性的变更,不调整造价。
2020-12-24 1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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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到电商里搜《跳出造价做造价》一书,里面对EPC项目管理模式有明确的解决争议的方法操作程序。
2020-12-24 11: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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