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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2021-04-06 15:03:18 | 安徽省 土建市政 | 1306查看 1回答
关于市政工程中总价措施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到位该
市政工程中,总价措施费,基本都是按照固定费率计取,结算时也一般都是按照投标费率计取,如果在实施阶段,施工单位没有将总价措施落实到位(例如不可竞争: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总价措施: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否可以在结算时扣减,扣减的标准是否有相应的依据文件进行参考,如果按实际发生计取,有的总价措施费用项和不可竞争费用项,实际过程中也比较难计量,针对这样的问题希望能够各位老师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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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扣减,要扣减你的把证据准备充分,不然又是争吵
2021-04-06 15: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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