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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耳朵多肉 2021-08-14 22:45:51 | 江苏省 土建 | 8209查看 1回答
江苏14定额,钻孔灌注桩钢护筒摊销调整
现场桩基单位提出一个签证,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发现因土质问题,需要对钢护筒的长度加长,加长后为6m,桩基单位想要钢护筒的增加费。我想问的是,1、14定额3-28钻孔灌注桩子目分析里钢护筒的长度及厚度是按多少考虑编制的?2、如果遇到特殊加长钢护筒是否可以调整?若调整该如何调整?(以上加长的钢护筒均不是一次性摊销)
市政定额桥梁册的第二章对钢护筒一次性摊销有个调整说明。
2021-08-15 10:59:04 补充
以上14定额是(14建筑装饰定额),我想问的是建筑装饰定额里钢护筒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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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是适用定额错误。用于桥涵的桩应套市政定额桥 涵章的桩基子目。
江苏2014市政定额第三章中的钻孔灌注桩中不含钢护筒,钢护筒子目是3-112~3-121。
后面的钻孔子目和灌注柱砼子目中,均不含钢护筒。
如果按你所说的,护筒加长为6米,则应为支架上打桩的情况。而建筑装饰章节打桩章节说明开头部分有特别说明的。建筑装饰定额的桩基子目不适用于支架上打桩。
首次提交 2021-08-15 08:15:04 最近修改2021-08-15 11:19:24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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