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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 2021-09-23 13:50:28 | 四川省 土建安装市政结算 | 8789查看 2回答
关于四川2020定额附加税
在编制结算时,能计算附加税吗?定额说明是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为计数计算,甲方要求提供进项税额的依据及金额,但在一般计税下,材料均以不含税价计入,我理解的是进项税额是0,请各位大佬帮忙看看,该如何计取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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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附件,增值上对应的税额为计算基础
即:增值税税额*附加税税率。
2021-12-17 16: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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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两块来说,第一:从营改增相关文件得知,定额计价的价税是分离的,如果你材料都是上的不含税单价,是不存在进项税的,所以进项税额为0,第二:根据2020定额费用文件对附加税的描述,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计算,但多半合同约定的是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你只需要提供交附加税的相关依据就应该按实计算。请问你们的问题解决了?如何解决的呢?
首次提交 2024-04-22 15:11:36 最近修改2024-04-22 15:15:41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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