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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² 2021-10-21 14:52:46 | 浙江省 安装结算审核 | 1174查看 5回答
临时工程的结算
业主和施工单位口头约定施工。
现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拿表格和合同给我们结算。
表格出结算不规定。
我们咨询单位,重新用定额套价。
后面施工单位和业主根据这个成果修改了合同,并且重新盖章出了结算书。合同价和送审价就是我们的价格。
价格确认。并且是总承包合同。
现在合同里依据改了,从10定额调成18定额。
1。 现在合同依据是否可以从18改成10的,这个工程是2021年的工程?
2。如果合同不改的话,是否需要根据18定额重新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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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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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最近施工的项目最好以最新的定额,所以合同依据要最新的定额,清单跟着合同修改
2021-10-21 14: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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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的效力大于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及规定。
2021-10-21 1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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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们去改合同,改成10定额。否则只能按18定额。
2021-10-21 14: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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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修改
2、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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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14: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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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依据写成18的,就用18定额套价;合同依据写成10的,就用10定额套价。
即;以合同为准。
2021-10-21 15: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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