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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5 10:51:29 | 重庆市 审核 | 1836查看 2回答
关于总价包干合同的结算
合同签订的是总价包干合同结算时不给予调整,然后现在结算报送的有部分工程未做,然后还要部分新增的有监理和业主盖章的工程,请问现在在结算时应如何结算。
总价包干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为:合同内未作项目的要扣减,项目实际工程量高于低于合同清单的项目不调整,然后新增的工程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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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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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包干的范围与新增的部分有重复没,范围之外可以增加
然后扣减未做的
最后包干范围内工程量增减不调整。除非是包干范围之外。
最后汇总
2021-10-25 10: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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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包干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为:合同内未作项目的要扣减,项目实际工程量高于低于合同清单的项目不调整,然后新增的工程不认?
哪个法盲教你的这么理解总价合同。
你去看看清单规范关于总价合同的概念是怎么定义的。
2021-10-25 1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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