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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371724788 2022-04-18 09:56:24 | 江苏省 土建招投标结算 | 1137查看 3回答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关于模板工程量审计。
坐标江苏。投标文件中,模板工程量是按照模板含量计算。工程结算审计的时候,我依然按照混凝土含模量计算模板工程量。审计单位要求按照模板接触面积审计。请问,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仍然要求按含模量计算?
2022-04-18 10:13:29 补充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调整的相关约定如下:
其它工程价款调整方法: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认。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均须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提供预算书待发包人、监理、业主委托咨询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一概不予结算。
(3)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如有必要,还需附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
(4)在项目实施期间主要材料及辅材价格涨跌,投标自行承担风险,不作调整。
因为模板工程的定额中是写明了接触面积和含模量,两种方法只能用一种。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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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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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如果模板是单独列项,可以按接触面计算工程量。
2022-04-18 09: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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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
2022-04-18 0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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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的约定计算的。
首次提交 2022-04-18 09:59:35 最近修改2022-04-18 09:59:59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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