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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努力哦 2022-07-09 10:09:30 | 浙江省 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结算 | 2706查看 3回答
关于EPC项目固定总价合同重大设计变更结算问题
EPC主合同结算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合同中约定重大设计变更部分按照定额计价来结算,存在两次重大设计变更,但业主和施工单位约定变更部分还是按照增加的固定总价结算,未按照定额计价结算,业主也有签认的文件,像这样算是推翻了主合同中的约定,这中行为有效吗?审计是否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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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具体条款及相关案例背景,不敢妄下断论。
但是,这种项目首先需要看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参与时一切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其次再说业主认可。业主认可变相属于补充协议,不存在矛盾一说。如果说是国有资金参与的项目就坚决不行,属于盗窃国家财产。
2022-07-09 1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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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有效,变更内容在原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不在另行组价,这样审计的才会认
2022-07-09 1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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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同纠纷,原则上所有变更事项及内容不能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固定总价结算),否则工程审计不会通过,并会追责的。
2022-08-13 1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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