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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D杜杜杜D 2022-07-22 16:05:56 | 安徽省 土建施工结算审核 | 466查看 1回答
桩基施工方案变更方面费用申报问题
桩基施工过程中需破除地下岩石,使用锚杆钻机将岩石钻孔后用挖掘机挖除,为了后续回填给潜孔钻机制造平整工作面,钻孔除了设计要求的钻孔深度以外还要额外向下破除20公分。
问题1:额外破除的这20公分,是否应该算在钻孔长度中跟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量?业主以此20公分为施工措施不给计量是否合理?
问题2:该总承包合同为总价合同,原清单中无挖运石方清单项,由于进场时业主提供的地勘报告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符,导致施工单位在核对清单项工程量时对土方及石方部分清单项未提出异议,那么后续实际发生的这些石方挖运,建设单位以总价合同不予调整是否合理?能否争取此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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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不合理,应记取
问题2 图纸范围外或不可预见的变更应调整总价
2022-07-22 16: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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