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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onghe18 2009-12-09 14:11:49 | 河北省 计价软件GBQ4.0 | 2237查看 7回答
工程量清单价格调整
因招标时图纸不全,造成工程量清单出入很大,所以当时签合同为固定单价,现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超过10%的工程量要重新组价,其要求是否合理,还是应该直接按投标单价直接乘以工程量,不管工程量出入多少,请各位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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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 ”签合同为固定单价”,仅这一点还不能完全解决你的问题。你要把合同文件全部条款看仔细,防止断章取义。在则对于结算工程量如何计列,合同中应该有明确约定,比如: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工程量按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结算......。这样的表述就意味着:不论量的大小,单价不变。 (2)08清单规范、部委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这些都是行业规范,不是法律文件,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优于其规定,在协商、仲裁、法院判决时,“合同没有约定时”才会“参照”这些规范的表述、规定执行。因此建议大家重视合同,计价是为合同服务的。 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2009-12-09 14: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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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则双方协商,工程量超过10%的工程量要重新组价,是FIDIC合同条款的规定,并不具强制性
2009-12-09 14: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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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条款,是要重新计量组价的。
2009-12-09 14: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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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条款可以,且超过分项工程造价0.1%才可;当然首先看合同怎样签的
2009-12-09 14: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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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清单有规定是结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及,单价执行报标时的单价。发生新的项目可重新组价。
2009-12-09 1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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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与清单有出入的,按图纸发生量调整。工程量与清单量小于或超过10%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调整,没有约定的,据实调整,另外还涉及包括措施费用等问题,没有约定,按清单要求执行。
2009-12-09 14: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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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有约定,应该按合同执行。
2009-12-09 1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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