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eyou.com 2010-01-18 14:28:45 | 陕西省 其他专业 | 865查看 4回答
关于合同问题
新增变更项目发生时,工程量按实际签证量为准。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相应项目确认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只调整相应的主材费,主材单价按投标文件主材价格或按发包人认质认价的价格计算(差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按新组成的单价办理结算;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工程变更的价格,按招标文件编制综合单价的原则组价,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并下浮5%后作为结算单价,按确认的结算单价办理结算。 请高手给举例详细解释下。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1、所有设计变更,都按签证走量,而不是将设计变更部分单独套取定额。 合同里面有很多材料的组价,比如说里面有木模板的单价, (合同中已有相应项目确认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变更中的木模板量套用合同中模板单价。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只调整相应的主材费,主材单价按投标文件主材价格或按发包人认质认价的价格计算(差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按新组成的单价办理结算;合同中没有适用 ) 变更中的竹胶板量光主材变化,组成新的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工程变更的价格,按招标文件编制综合单价的原则组价,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并下浮5%后作为结算单价,按确认的结算单价办理结算。) 合同中没有砖块的价格,就需要甲乙双方商议以都认可的单价组价。
2010-01-18 15:13:49
-
这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啊
2010-01-18 14:30:19
-
这个说明对结算解释的非常清楚,就按照约定执行就行了。
2010-01-18 14:38:01
-
无从解释的,说的很清楚。
2010-01-18 14:51:13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