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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橘子 2023-05-27 16:25:26 | 广东省 土建预算结算 | 913查看 1回答
项目已经签订了施工日期,但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如何计算赶工措施费。
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工期为400天,但甲方要求缩短至200天,那么赶工措施费中的定额工期是否应更换为400天?
赶工措施费计算方法:(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1-δ)*0.3;其中0.8≤δ<1,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此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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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定额里有个专门算赶工措施费的
2023-05-27 1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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