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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夜月 2023-07-06 16:13:01 | 山东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 | 492查看 1回答
定额结算,砌体材料为甲供材,应采用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
2020年签订的合同,主体为砖混结构,砖为甲供材。这个适用以下规定吗?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这样的项目结算选择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施工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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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这等于甲供材,文件说的是清包工,只出人工的情况或者非常少量材料的情况。
2023-07-06 16: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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